(资料图片)
近日,有企业使用“娃哈哈”名义宣传推广“娃茅”酱香白酒。对此,杭州哇哈哈集团有限公司9月28日发布声明称,该公司未参与“娃茅”白酒的生产、销售、推广等任何活动,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、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。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与杭州哇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无关,该公司已向相关涉事方发出律师函,要求其立即停止不当宣传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(证券时报)
标签: 证券时报 法律责任 生产企业